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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资产

拍卖公告(恒大广场15套非住宅房屋)

时间:2026-06-24 08:30:00  来源:  作者: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公司受委托于2026年7月1日9时起在中拍平台(网址: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恒大广场15套非住宅房屋(详情查看拍卖标的明细表)。
保证金:10万元/套,加价幅度为1000.00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15时止。
标的展示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恒大广场。
咨询电话:024-53910061、024-57618220
请有意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可到标的现场查看,以上房产按标的现状拍卖。
竞买须知
抚顺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拍卖标的,特制定本须知,将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拍卖人视所有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已完全了解须知并愿意遵守执行。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恒大广场15套非住宅房屋拍卖。
保证金:10万元/套,加价幅度为1000元,标的详情查看附表《拍卖标的明细表》。
二、公开拍卖、报名及展示的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9时;
拍卖会网址:中拍平台paimai.caa123.org.cn;
报名及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5时(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报名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东配楼6楼612交易部;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15时前(提前预约);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恒大广场。
联系电话: 024-53910061、024-57618220
联系人:孙先生
三、竞买资格:
1、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登录中拍平台办理账号注册手续。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应上传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如参与拍卖会的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登录中拍平台办理账号注册手续,但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拍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拍卖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1、办理拍卖竞买手续的竞买人为自然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竞买人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如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拍平台报名,确认相关竞买文件。参加竞买的人数应在一人或一人以上。符合前述条件的竞买人,应于2026年6月30日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五、竞买保证金、佣金、拍卖成交价款的交付账户:
1、竞买人须将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价款存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抚顺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分行,账号:1717020102000020444),竞买保证金交至以上账户时,交款单中“款项来源”或“用途”一栏内须填写 “***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必须从本人或单位的银行账户采用转账、电汇、网上汇款等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或直接在银行现金交款到指定账户,不得以他人名义代交,不接受ATM自助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否则拍卖人可以视其交纳竞买保证金行为无效。
六、拍卖规则:
1、竞买人报名后,拍卖人为竞买人激活参拍账户。拍卖会开始前三十分钟,竞买人应凭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到中拍平台,在2026年7月1日上午9时起开始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账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拍卖会按规定的时间开始,若竞买人未及时登录中拍平台或未登录中拍平台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利。
3、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方式采用在互联网上电子竞价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师在平台宣布开始竞价后,竞买人在中拍平台输入价格进行应价,价高者得。竞买人在平台每一次输入的应价,都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4、在规定的拍卖时点截止后,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前来拍卖人处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等其他拍卖文件。如逾期未签署,视买受人根本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另行拍卖。
5、拍卖前委托人有权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即予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拍卖人和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买受人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拍卖成交价款、佣金,都必须按规定存入指定账户,并得到确认后,方能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及移交手续。
7、竞买登记时竞买人应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确保竞买保证金已交纳到拍卖人的指定账户,并自行履行审查义务,如上述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或竞买保证金未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将被取消竞买资格同时视作竞买人的恶意竞买行为,拍卖人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中均未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拍卖的佣金。
9、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标的的所有风险、瑕疵,表明是竞买人在独立判断标的事实、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的自主交易,其愿意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失误而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或风险。
10、拍卖师的决定权:①、拍卖师有权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宣布对标的重新制定起拍价、保留价、变更拍卖方式等事项;②、拍卖师有权代表拍卖人决定标的的加价幅度,拒绝任何无效报价,倘若拍卖会的现场竞价出现争议,拍卖师有权宣布标的重新拍卖。
11、拍卖会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2、网上竞买风险提醒鉴于互联网、中拍平台的特殊性,同时出于对网上竞买人负责的态度,拍卖人郑重提醒:网上出价存在多种风险(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平台故障等),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13、竞价时间、限时时间的特别说明。网络拍卖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第二阶段“限时竞价时间”。拍卖师可根据报名及现场情况自行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出价,竞买人可按照网络页面中设置的竞价阶梯加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但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最小竞价阶梯。“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延长120秒,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
14、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同时采用《中拍平台拍卖规则》,请竞买人登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中拍平台拍卖规则》没有规定或本条规则所约定的内容与《中拍平台拍卖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则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15、网络平台竞价的竞买人应自行保障竞价过程中电脑及网络的通畅,竞价过程中如因竞买人所使用电脑或网络中断或因其操作不当、失误导致竞价失败,与拍卖人无关。
16、竞价过程中,如果出现出价异常情况,拍卖师有权暂停拍卖会,在暂停时间内,竞买人自行离开电脑与拍卖人无关,待拍卖师排除故障并落实实际情况后重新开始,竞价可以继续进行。如竞买人有严重背离价格等恶意乱出价行为,将被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17、因中拍平台在竞价当日无法正常登录使用,拍卖人将择期另行拍卖。
七、税费及佣金:
1、本次拍卖房屋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相应税款,房屋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自行承担参加拍卖会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用、财务费用等)。
3、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2%),保证金可抵顶标的价款。
4、买受人竞拍成功后须支付拍卖人对应房屋的评估费及服务费,其中1至4号标的对应房屋每套5000元;5至15号标的对应房屋每套2000元。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自行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成交价款的0.15%,此费用可登录中拍平台网站了解详情)。以上约定支付拍卖人的房屋价款及费用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未按期支付的,有权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买受人无权领取标的物,同时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追缴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八、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以转账或银行现金存款方式支付到拍卖人指定收款账户,买受人凭付款凭证至拍卖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凭证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所有标的款项后3日内,委托人和买受人开始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期间,因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等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标的权属变更完毕5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在标的现场进行移交。买受人按交付时现状接收标的。
十、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倘若出现如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一部分或全部),都将构成根本性违约,拍卖人有权根据《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买受人已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款项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佣金损失、冲抵与买受人违约产生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公告费等)。如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的,则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另行向买受人追偿:
1.1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以及其它约定款项。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以及其他拍卖成交文件,如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或其他拍卖成交文件的,拍卖人视买受人构成实质违约。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收有关文件、函件,或怠于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等。
1.4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2、若因拍卖标的特殊原因造成本次拍卖无效的,拍卖人仅负责无息退回拍卖佣金,买受人同意不予追究拍卖人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拍卖标的房屋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委托人承诺可以办理并配合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负责协助委托人及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房屋属于查封状态,买受人竞拍成功后,由委托人负责办理房屋解封手续,如因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则无息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价款及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成交的房产委托人可参考市场环境调整价格后再次拍卖。
3、拍卖房屋价款的发票由税务部门开具。
4、拍卖标的前期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供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前期欠费情况。买受人认可现状,如有未列明等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予承担。
5、竞买人须实地查看标的后参与竞买,如竞买成功后,按交付时现状接收标的。
6、部分房屋内存在第三方占用,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协调第三方进行占用物品清退。
7、委托人在拍卖会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止拍卖,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拍卖,并重新发布拍卖公告。委托人在拍卖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拍卖程序,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已经认真阅读了《竞买须知》并详细了解了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和现状,一旦参加竞买即表示对上述现状及事实无条件接受。

(以下为附表)
拍卖标的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及房屋坐落 所在
层数
用途 面积
(㎡)
评估单价
(元/㎡)
起拍价
(元)
备注
1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楼1单元17B01号 18/31 商业服务 127.65 4170 532,301 精装、东山
2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楼1单元17B02号 18/31 商业服务 88.47 4100 362,727 精装
3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楼1单元17B03号 18/31 商业服务 88.47 4100 362,727 精装
4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楼1单元17B04号 18/31 商业服务 121.55 4150 504,433 精装、西山
5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4号楼3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49.66 7000 1,047,620  
6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楼7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52.70 7000 1,068,900  
7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6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298.77 7000 2,091,390  
8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7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249.54 7000 1,746,780  
9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8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286.88 7000 2,008,160  
10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1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42.51 7000 997,570  
11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2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240.13 7000 1,680,910  
12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3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65.51 7000 1,158,570  
13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4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231.00 7000 1,617,000  
14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5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52.38 7000 1,066,660  
15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16号商铺 1-2 商业服务 149.40 7000 1,045,800  
合   计     2644.62   17,291,548  
 
抚顺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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